攝影是門檻最低的創作途徑,進入數碼攝影時代,相片變成一個個jpeg檔案,在互聯網瀏覽和下載也非常容易;加上攝影普及化,幾乎所有電話也能拍照,已進入全民皆攝的年代。只要你有一部電話就可創造照片,但這是否代表可任意使用別人的作品?

和文字、繪畫等作品不同,相片的著作權往往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。既然相片可輕易瀏覽、下載,也等於容易被別人挪用,創作者也很難阻止。近日有愈來愈多攝影師(攝影師不只是以攝影為收入來源的人,而是所有拍攝相片的人)的作品被盜用,這是一個令人感到氣餒的現象。

在網絡上轉載或節錄別人的文章,很少人忘記指明出處,但在網絡上使用別人的相片,就很少人這樣做。如果相片被別人上載私人weblog,創作者的確難以發現,但如果放在知名網絡媒體,就令人太失望了。但我認為,不論轉載文章或相片,註明出處是不夠,還要獲得作者同意,純粹附上hyperlink則屬例外。

很多人都不是以攝影作為職業,但不代表不介意作品被挪用。如果拍照真的如此容易,只是按下快門而已,為甚麼你不自己去拍,而要用別人的作品?

現時最熱門的相片發佈平台,都會清晰顯示相片的創作者,根本不會找到相片、卻無法得知拍攝者是誰。我會在Facebook和Flickr上載相片,前者有私隱設定、後者我會依據「共享創意」,容許別人使用我的相片作指定用途。為甚麼仍有人挪用相片的情況?我想到幾個原因:第一,他真的認為拍照是不用付出的;第二,雖然拍照很容易,但他沒有親身到現場,唯有使用別人的照片;第三,他根本不知道相片是有著作權,沒有問准作者的意識。

但實情是,攝影器材是頗為昂貴的投資、按下快門也只是最後的動作;雖然jpeg可無限量複製,但按下快門的一瞬間卻是獨一無二,抓到這個瞬間的人,心血應受到尊重和保障。打水印當然可減少別人挪用相片的意欲,但很少人願意這樣做,於我而言,這等於破壞相片純粹紀錄歷史的功能。

arrow
arrow

    ale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